首先,感谢Arisa老师在法律信息方面为本文提供的帮助。
没想到猫鼠之势逆转,我们差点被盗猎者逮到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猫盟山西组的东哥、豹乡田的杰哥和传播组的言熙在和顺一块田里发现了盗猎用的电网。他们在安装红外相机搜集证据的时候,猎人突然过来了,三人急忙猫在田里躲避,猎人也害怕电网电着人摊上事儿,反而开始搜索起我方来。
就在盗猎者步步紧逼,眼看就要发现我们的时候,东哥突然跳起来大吼一声“咋了?你干嘛呢!”把盗猎者镇住了。在东哥义正词严的质问下,对方承认自己拉电网,我们录下了证词。东哥立即报警,盗猎者也叫了几个自家亲戚,跟我们争执起来。幸好,警察到来后控制住了局面,扣押了盗猎者的电网和手机,传唤他周一到公安局接受调查。
午夜1点,公安人员来到我们遇到盗猎者现场执法 ©言熙
这次碰到的电网一直是我们反盗猎工作的重点防备对象,差不多每个老员工都能讲出一堆电网的故事:
2017年
志愿者在河北调查生态廊道时,发现一户人家拉了1.8公里长的电网线,猎人表示每年能打百来只獾,20多只兔子,10多头野猪。
2022年
猫盟在和顺山上的风车道发现一个电网,上面挂着牌子写着“电子围栏,禁止攀爬”——电子围栏是低压电,碰一下也就麻一下,电网是高压电,沾着就死,这就像在砒霜上面写着“吃了可能肚子疼”一样。
2023年
和顺一个矿山工人早晨上山时被盗猎电网电到,幸亏他是开车的,没有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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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豹子带娃的森林里,盗猎者在活动
打猎用的“电网”并不是一张人眼立刻能识别的编织网,而是一根近地面支起的通高压电的铁丝,非常隐蔽。有些安电网的人会提醒周围人,或者白天断电以防误伤,但接了电网就拍拍屁股走人的也大有人在,其结果可想而知。
电网贴地安放,非常隐蔽 ©猫盟
01
危险、普遍,且违法
说实在的,电网是个很有中国特色的盗猎方法。国外关于盗猎的研究论文,极少出现“电网”这一方式。根据《在中国本土受保护物种的盗猎问题:通过法律案例了解盗猎野猪》(Poaching of domestic protected species in China: using legal cases to understand the poaching of wild boars,下简称《盗猎》)所载,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盗猎野猪相关案例,其中66%使用了电网,只有12%使用圈套陷阱,上述情形与非洲和亚洲其他国家的调查结果(大多数使用猎套等简单陷阱)迥然不同。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电网”+“猎捕”+“非法狩猎罪”,检索结果1061条,案例地域范围遍及27个省级行政区(顺便一提,这里收录的文书范围只有31个省级行政区)。电网致人死亡的案例也不在少数,网络能查到的新闻和法院文书上年年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野猪被“三有保护动物”除名,但用电网猎捕野猪依旧是犯法且不可取的,因为电网在铺设后造成的伤害是无差别、无法预料的,并且电网铺设难度低,能很容易地铺设数公里,影响范围极大,所有动物甚至人都可能被伤害。
2021年,重庆报道过公安局发现一处10公里长的电网
除了用于狩猎的电网外,类似的非法猎捕工具还有电鱼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还有一种特殊的猎捕工具是捕蚯蚓(做中药)的电蚯蚓机。2021年,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家经销电蚯蚓机的商家赔偿经济损失并登报道歉,称为“电蚯蚓机第一案”。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气枪、地枪、排铳、粘网、地弓、吊杠、钢丝套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造、出售前款规定的猎捕工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
02
“抓电商”效果如何?
我国顶级的制造业和物流水平一定程度上为各种盗猎工具(不止是电网)的流通和使用提供了便捷。根据《电商平台环境可持续观察报告(2025)》(下简称《报告》),电商平台正成为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和猎捕工具的重要渠道,野生动物网络非法贸易已位列网络犯罪的第五位。
《报告》写道:
由于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交易具有信息量大、形式隐蔽、规避手段不断演化等特征,电商平台在技术能力、识别精度及风险监测机制等方面常存在不足,导致电商平台虽有关注但相关违法交易在部分平台上仍然反复出现。
虽然电商平台会采取监管措施,但违法商家十分狡猾,会采取各种手段掩盖猎捕工具和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避免被电商平台检测到违法情形。
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电商平台存在监管未必到位的情形。《报告》中载明,在调查的七家电商企业阿里巴巴(淘宝)、字节跳动(抖音)、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和唯品会中,只有阿里巴巴和唯品会明确把电商上的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列为“生物多样性风险”;同时,除唯品会外,调查人员在其他六家电商平台上都发现了非法的野生动植物和猎捕工具的出售链接。
为举轻以明重,我们参考《报告》,以上述电商平台中监管措施相对好的阿里巴巴为例,阿里巴巴会使用人工智能实时监控电商,发现非法商品。
直接搜“打野猪 电网”,出现的是防野猪的电子围栏。
但只要稍微变一下关键词……
请注意,这个逆变器是电网和电鱼的核心部件,后面我们还会提到。
点开一看,真相大白,这是电鱼用的。有趣的是,搜过逆变器之后,淘宝开始努力给我推捕鱼工具,可见算法已经“懂了”这两者的关系。
不过,笔者通过搜索没有找到打陆生动物用的电网,在这方面,阿里巴巴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商进行监管,确实是取得了一定效果的……
换个管理差一点的平台,以被《报告》点名批评过的抖音为例。抖音直接搜“野猪 电网”,就有电网跳出来,不过还是盗猎被抓的信息占主流。
一旦换个关键字,非法工具就是满坑满谷了。
违法商家和顾客还会用一些隐晦的字眼来躲避监管,比如多少斤来暗指能打多大的野猪。
最后,顺便带大家看看《报告》中未提及的B站吧……
此用户直接把逆变器的用途写在了标题里。从水印看得出来,他是换过名字的,大概是在躲避审查。评论区想买电鱼机的也在使用隐晦的表达。
03
如何证明是电网?
《盗猎》指出,要阻止电网的使用,必须了解当地的配件供应链并加以管控。之前我们讲过的无人机坠箭和弹簧猎套,你一看就知道它是用来干什么的,但是电网的配件如电瓶、铁丝、升压机之类,用途广泛,如何确定是用来盗猎的呢?
还好,盗猎电网的认定不算难。电鱼机和盗猎用电网的核心配件是逆变器,它可以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和升高电压(电网逆变器输出的一头会过一个倍压整流电路,交流电再转化为直流电,所以最终输出的是直流电)。逆变器的应用场合很多,所以单靠“逆变器”并不能确定非法。但是民用电压一般不会超过380伏,而电鱼用的逆变器电压可达1万伏,打猎的逆变器可达1.5万伏,民用电器几乎不可能用到这么巨大的电压。
这篇文章介绍了盗猎电网的鉴定,顺便一提,评论区居然有人问“电网哪里有卖”,真是电线杆插鸡毛,好大掸(胆)子……
延伸阅读
高压捕猎器(电猫)的鉴定
这里还有一个“混淆选项”,电子围栏,它的电压能达到5千伏甚至1万伏。但电子围栏是脉冲式放电,持续时间仅0.1~0.3毫秒,电流也很有限,通常为5~10毫安(普通家用电路的电流千分之一不到),电了只会疼一下。
故,从逆变器电压大小去判断是判断逆变器用途的有效手段。再加上放电持续时间和电流大小,基本可以确定这种工具的制作、贩售目的是否为非法用途,是否会构成严重安全威胁。
用于盗猎的逆变器电压高达一万伏以上
反电鱼协作中心早在2018年,就提出了识别电捕鱼设备的四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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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一击!网络销售电鱼机末日来了?关于电商平台网络监管的建议
高电压的逆变器使得电网和电鱼设备具有极强的杀伤力,《湖北经视 法眼看天下》节目介绍过一个用电鱼机电晕人抢劫的案子,高压电击穿空气的电火花还可能导致失火。
高压盗猎设备会产生电火花,成为火灾隐患
不过,电蚯蚓机一般是200-300伏,不能用这个标准鉴别。
04
电网破坏公众安全亟需关注
猫盟做了多年反盗猎工作,我们的经验是电网盗猎立案要比枪支弹药盗猎立案困难。如果铺设电网但还没有捕获动物,很难以盗猎罪去定罪,因为公安机关难以确认行为实施者的铺设目的,更多是以行政处罚方式(罚款)予以惩处。
然而不管是否对动物造成实际危害,电网存在本身就是破坏公共安全的,所以目前猫盟成员正在考虑从危害公共安全的角度进行举报。
然而,至少就我看到的,就私设电网危害公共安全这方面而进行判罚的案例较少,亦未引起大众的普遍关注。
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电网”+“猎捕”+“公共安全”,检索结果140条。“电网”+“猎捕”+“非法狩猎罪”+“公共安全”,检索结果45条(前面说过,电网+猎捕+非法狩猎罪,是1061条),可见针对电网这一工具的执法,大部分是由于“狩猎”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
被电死的赤狐,来自文章开头讲的工人开车遇到盗猎电网的案例,幸亏工人没有下车,否则也会有生命危险 ©hannah
那么,明确危害到公共安全的案例呢?
我查阅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大部分电网致人死亡案件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们来看一下《刑法》中这两个罪名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看一个我检索到的,认定私设电网危害了公共安全的案例(2017)赣10刑终126号:
彭某某、范某某、邓某某在田地里设电网打野猪,导致邓某某的一个亲戚被电死。三人的判决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期是彭某某三年零六个月,范某某三年零三个月,邓某某三年(缓刑三年)。
这个案件里偷猎者多少有“防备”(把主通道堵上了,等到天黑才通电),但电网设在频繁有人经过的地方,且没有通知村民,因此法院认定罪犯存在“间接故意”;同时,判决书中载明本案私设电网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与投毒、爆炸、决水等方式”具有相当性。
就笔者所见的案例中,私设电网致人死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罚大多为有期徒刑三到四年,这个刑期甚至低于一些用电网猎捕动物的刑期(如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非法狩猎罪)。
2023年老豹子队员和峰峰发现的电网,当时我们差一点就碰上了,箭头指的是支电网的杆子,可见即便是在光秃秃的雪地上,发现电网也是不太容易的,因此很容易发生意外 ©峰峰
但,如果不考虑“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例如“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狩猎罪”,判罚还可能更轻,甚至可能免予刑事处罚。
笔者认为,私设电网的行为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量刑角度更为合适,当然笔者也认为目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也可能偏轻。
如果从“罪”与“非罪”的角度看,那么差别就更大了。以(2018)鄂03刑终296号案件为例:
黄某某在2008年至2017年期间,一直在山林中私设电网狩猎,无人被害,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个案件中没有人员受伤,也没有火灾,但从事不法行为的期限长达近10年,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年数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存在致人死亡情形的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的期限接近。
我们再来看一个“很可能构成风险”却没有明确证据表明产生实际损害,最终被认定为“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2023)内0422刑初321号:
刘某某在自家田地里拉电网打野猪,无人被害,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公诉机关建议以刘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村里人少,又是疫情禁足期,涉案地块本来就少人经过,刘某某在夜间拉设电网且未离开现场,所以没危害公共安全。
但根据村民证言,有人说“五六年前,因野猪祸害地,刘某某组织村民购买电网”,有人说“刘某某已经连续三年拉电网了”,有人差一点撞到刘某某的电网,还有人家里的狗被电死。刘某某的行为很可能已构成安全风险,但法院考虑到口供的效力,和刑事案件的处理原则,而在最终的判罚中未予采纳。
由此可见,对于仅“私设电网”但未造成实际后果的,是否可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需要综合考量。但是,如果只能等严重结果发生后才予以刑事处罚,可能就是“亡羊补牢”了。
今年发生在重庆巫山的盗猎用电网电死人事故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法院判决书对作案工具(电网)及其来源记录状况参差不齐,往往有信息缺失或不全面的理解,而这些信息恰恰是很有价值的,不仅是判断作案行为主观性的依据,也是从生产和售卖渠道上识别非法工具的重要参考。
例如(2023)晋07刑终136号,武某某用电网电死一只亚洲狗獾,整篇文书没有给出电网的电压和电流数据,而是根据动物被电死认定这个设备有危险性。武某某自称他用的是畜牧用高压脉冲电子围栏,把这套工具换给他的人介绍是“安全电压”,虽然最后武某某的意见被驳回了,但这个例子也说明,没有关于电网装置放电功能的一手信息,可能会对非法工具的判定造成混淆。
再例如(2019)甘1224刑初25号,被告人张某某在淘宝上买配件(又一次说明了电商在盗猎中的重要作用),自己组装电网打猎,法院认定张某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不能成立”。但检测发现,张某某使用的电容器的瞬间放电电压达到了20.8万伏,是我看过的电网里最高的,电流量大于20.8万安每时,这是一个极其危险,几乎不可能用于偷猎之外用途的工具,在判断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时候,这个重要的信息理应纳入考虑。
我认为,在涉及盗猎电网、电鱼机等电猎捕工具的案件中,收集以下信息将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1、作案工具的种类(尤其是逆变器)
2、逆变器的电压大小,电流大小,输电方式是脉冲式还是持续式
3、作案工具的来源,如从哪里购买,由谁组装等
05
总结
私设电网进行猎捕的行为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故全社会和有关部门都应重视实施不法行为所依托的危险工具,而不是事件发生后再亡羊补牢。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有关部门和与非法猎捕工具相关的企业应依托技术手段和制度尽可能避免销售非法猎捕工具,特别是电商平台。
2、电商平台应针对电网等非法电击猎捕工具搭建有效的识别技术和手段。电商平台不应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同时,如果电商平台检测到狩猎用电网、电鱼机、异常高压的逆变器的,电商平台应立即举报,发现这些商品的普通网友也应举报。
3、各级执法机关需对私设电网的危害性(包括但不限于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无差别地危害野生动物等)应有进一步、深层次的理解,并对上述行为进行有效普法及宣传。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就私设电网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罪名竞合时的罪名认定及量刑标准。
最后,笔者想对发现存在或可能存在电网猎捕行为的朋友说:一些电网的出售者和使用者会以“护农”为名义,宣扬自己的“正当性”,实际上电网打猎不仅违法,这些人的目的大多也并非护农。
因为实施该行为的人往往把电网设置在山上或其他远离农田的地区,与护农毫无关系,即使设在田边,因其危险性极大,也不会长期通电。同时,几万伏的高压电对于人身和财产都是巨大的威胁。如朋友们发现有人私设电网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附:举报非法电击猎捕行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参考文献
1、Wong R W Y, Lemieux A M. Poaching of domestic protected species in China: using legal cases to understand the poaching of wild boars[J]. Deviant Behavior, 2021, 42(6): 79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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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凯FDY. 致命一击!网络销售电鱼机末日来了?关于电商平台网络监管的建议[EB/OL]. 微信公众号, (2018-07-20) https://mp.weixin.qq.com/s/CcMl0d94Aqgywx7icVGVow
6、彭雄伟、范林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二审刑事裁定书.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赣10刑终126号[R]. 2017-09-06.
7、黄必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二审刑事裁定书.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鄂03刑终296号[R]. 2018-09-19.
8、刘某1、刘某某等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2023)内0422刑初321号 [R]. 2024-02-17.
9、武某某非法狩猎罪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晋07刑终136号[R]. 2023-10-10.
10、张生永非法狩猎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甘肃省康县人民法院, (2019)甘1224刑初25号[R]. 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