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从“锅底洼”到鱼米之乡:江苏圩镇如何告别饥荒?》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上世纪70年代前期,苏南社队工业有比较快的发展,原因何在?分析如下。
当时的计划经济,也离不开社队企业。为什么中国会从20世纪50年代末的城乡一体“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退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呢?说穿了,就是计划经济无法管农民的饭。但不管饭也有个限度,如果农民真的过不下去了,农村生产条件真的破坏了,计划经济体制也就维持不下去了。而来自社队企业的利润可以用来支持农业生产,使得计划经济条件下高产量、高征购、高投入、低收入的农业生产得以维持下去。
20世纪70年代初的“农业学大寨”运动,重要内容之一,是“山河重安排”,即通过平整土地、合并过小的地块、兴修水利等方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山河重安排”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当时农村人民公社经济实力有限,农民积极性又没有调动起来的情况下,许多地方的“山河重安排”往往半途而废,搞成半截子工程。旧的破坏了,新的没有修好,生产条件反而恶化了。我当年插队所在的苏南地区某地,情况则有所不同。社队企业的利润,成了“农业学大寨”的经济后盾。因发展社队企业而富起来的生产大队宣布,“山河重安排”的物资投入,由社队企业出钱购买;“山河重安排”的劳动投入,则根据工作量(土方)的多少由社队企业补贴。当时,一个劳动力干两天活,收入还不到一元钱,而“山河重安排”的补贴标准高于这一收入水平。在存在剩余劳动力的前提下,社队企业的资金投入就刺激了劳动投入。经过一年的努力,形成田块大小一致,每块田都可以独立灌(水)排(水),每隔200米就有一条拖拉机路的农田新格局。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善。换句话说,由于社队企业的发展,集体经济实力的加强,使得原来因条件不具备而办不到的“山河重安排”有了实现的可能。
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不仅当时有利于生产,而且有利于后来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田块大小一致,实行大包干时就只需要按块(当然有远有近)分到各户,不必另行丈量;每块田灌排独立,农户在进行灌排决策时,就不会因影响他人的利益而发生纠纷;至于全公社统一规划的、每隔200米一条、因铺了石子雨天也可以通行的拖拉机路,则大大便利了当地的交通,使得农村劳动力到乡镇企业就业的选择半径(即)范围,从走路时的5~6里,扩大到骑自行车(因为有路)时的15里左右。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使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可以在更大的地理范围内进行。